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25日上午通报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刘宏武涉嫌纳贿一案,由国家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
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25日上午通报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刘宏武涉嫌纳贿一案,由国家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榜首分院审查申述。近来,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榜首分院已向海南省榜首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检察机关申述指控:被告人刘宏武使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建造委员会主任、市长助理、副市长,贺州市委常委、副市长,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副主任、主任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当,为别人获取利益,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纳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长安街知事注意到,中心纪委国家监委此前通报,刘宏武既想当官又想发财,热衷于建立官商往来圈,挖空心思大搞权钱买卖,不合法收受巨额资产。刘宏武材料图刘宏武于本年1月14日官宣被查。6月23日,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音讯,开除他的党籍、公职。经查,刘宏武损失理想信念、背离初心任务,执行党中心关于精准脱贫、村庄复兴等严重决议计划布置打折扣、搞变通,唐塞敷衍,乃至借机钻空子、搞糜烂;无视中心八项规则精力,私欲膨胀,贪图享乐,违规收受礼金,长时间承受或许影响公平执行公务的请客;在安排说话、函询时不如实阐明问题;薄情寡义,道德败坏,搞钱色买卖;胆大妄为、目无法纪,既想当官又想发财,热衷于建立官商往来圈,挖空心思大搞权钱买卖,使用职务便当为别人在工程承包、项目推动、资金批阅等方面投机,并不合法收受巨额资产。